文学作品
当前位置: 首页 ->  廉洁文化 ->  文学作品 正文 -> 
年首说“贪”话清廉
发布时间:2024-01-22 15:46    浏览次数:次  来源: 礼泉县纪委监委

岁月匆匆,时光荏苒,转眼又是年首。伏案静坐,翻阅书卷,目之所及,心有所悟,不禁让人浮想连篇,忆古今过往,辨是非得失,又使人感慨万千。

《说文解字》:“贪,欲物也。从贝、今声。”贪,从贝,古时贝曾用作货币,表示贪图钱财;从今,指现在,表示贪图眼前的利益。

古云:“心足则物常有余,心贪则物常不足”。

人一旦起了贪念,对非己所当得、非己所当爱的财物产生觊觎之心,行染指之事,初犯时小鹿乱撞、心怀惶恐,忐忑不安;再犯时惊兔归穴、气息稍平,余波未定;屡屡得手后便习以为常、心安理得;继而欲壑难填、贪得无厌,甚至变本加厉、有恃无恐。

物极必反,月满则亏、水满则溢。

人在私欲膨胀后,受金钱的诱惑,违背了做人的原则,逾越了做事的底线,良知泯灭、道德沦丧,迷失了自我,一开始便踏上了一条不归路。手莫伸,伸手必被捉。贪赃枉法最终往往是身败名裂、落得一贫如洗、两手空空。

古往今来,有多少志士仁人如汉之杨震、宋之包拯、明之于谦、清之郑燮洁身自好,一尘不染,留取丹心照汗青;又有多少贪官墨吏如汉之梁冀、晋之石崇、唐之元载、淸之和珅贪赃枉法,骄奢淫逸,导致世代传恶名。

唐代诗人李峤写过一首《咏钱诗》,用以告诫世人:“九府五铢世上珍,鲁褒曾咏道通神。劝君觉得须知足,钱解荣人也辱人。”

人性本善,习而相远。我们广大党员干部,都应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百般珍惜来之不易的工作岗位和幸福生活,做到知足常乐,警钟长鸣,克服心中的贪念,拒绝各种诱惑,坚守道德底线,保持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在廉洁自律中实现人生价值。

分享给好友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