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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泉县通报2起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4-03-26 16:20    浏览次数:次  来源: 礼泉县纪委监委

 

礼泉县通报2起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为有效发挥典型案例警示作用,礼泉县将近期查处的2起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1.叱干镇东相虎村村委会原主任王xx侵害村集体利益的问题。2002年11月至2023年12月,王xx为多获取国家退耕还林补助,制作虚假合同欺骗南丹村村委会原主任苟某长重新签订《坡耕地承包治理合同》,将90亩的荒山坡地的承包年限由35年增加到67年,侵害村集体利益。2024年1月,王xx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县植保植检站工作人员贺xx违规招投标的问题。2013年1月至2018年11月,贺xx在任史德镇史德村村委会主任期间,提前施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后,补充招投标手续,使陕西中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并以该公司名义成功申领财政补助资金合计2566488元。2024年1月,县监委给予贺xx政务记过处分。

县纪委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管,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纪检监察机关要以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为抓手,严肃查处乡村振兴领域以权谋私、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坚决清除妨碍惠民政策落实的“绊脚石”,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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