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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泉县通报2起生态环保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3-03-24 16:05    浏览次数:次  来源: 礼泉县纪委监委

为有效推动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发挥典型案件警示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2起生态环保领域的违纪违规问题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1.烽火镇薄太后村党支部委员刘权伟环保监管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2016年至2021年,刘权伟在负责该村环保工作中,未及时发现并制止向刘家村五组集体地偷倒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导致村集体土地被污染,对环保工作造成不良影响。2022年11月,刘权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烽火镇沿河村党支部副书记党凌宇对散乱污企业监管不力的问题。2022年8月,党凌宇作为散乱污企业监管责任人,履职不到位,对位于该村的无审批手续的木板加工厂未及时上报取缔,给环保工作造成负面影响。2022年12月,党凌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案件,暴露出个别干部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履职不力,心存侥幸,对全县环境保护整体工作造成了不良影响。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进一步增强环保意识,主动担当作为,杜绝类似问题发生。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处置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推动生态环保领域专项整治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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