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当前位置: 首页 ->  监督曝光 ->  正文
礼泉县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1-12-20 16:06    浏览次数:次  来源: 礼泉县纪委监委

 

今年以来,礼泉县纪检监察机关紧盯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全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严肃查处了一批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的违纪违规问题。现将查处的3起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1.礼泉二中教师李某某违规招生、收取学籍费用的问题。李某某身为礼泉二中在岗在编教师,未经单位同意,在2017年6月至2020年11月兼任咸阳华腾职业学校法人期间,违规招生,故意混淆百灵学校和华腾职业学校概念,虚假宣传,蒙蔽家长,私自承诺为学生办理高中学籍并收取费用。2020年11月,因学生档案问题,影响高考报名,引发群众上访,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2021年8月,某某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2.南坊镇北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贺某某未将赔付款及时入村账的问题。2019年10月10日,贺某某代表北峰村与某公司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建设生猪育苗基地。贺某某在收到该公司承包土地租赁费及地面附着物赔付金额共计1317357元,由南坊镇财政所通过镇信用社转账支付给某某。赔付款到账后,贺某某未遵守财经纪律及时将赔付款入村集体账,2019年12月召开五组群众代表会议后进行赔付。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2021年10月,贺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烽火镇薄太后村党支部委员曾某某违规收取费用的问题。2013年至2018年,时任薄太后村委会主任某某,违规收取该村庄基费、某公司租赁费等费用均未开票据、未入账,违反农村“三资”管理有关规定。因曾某某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10月,曾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县纪委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把整治和查处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密切联系群众的政治任务,坚持从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入手,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纾民困、解民忧,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责任,主动履职、加强联动,形成合力,着力整治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纪检监察机关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坚决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作风问题,用实实在在的整治效果,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分享给好友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