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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泉县纪委监委通报5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发布时间:2018-06-05 15:22    浏览次数:次  来源: 县纪委

礼泉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业主责,严肃查处了一批“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了进一步坚持问题导向,持续释放反腐败高压态势,现将查处的5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南坊镇北坊村党支部书记李盟,2014年至2017年在国家实施粮食直补和地补过程中,违反国家粮食直补和地补相关政策规定,违规挪用补贴款用于村集体道路建设,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侵害群众利益。李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南坊镇东塬村党支部书记李志清,2010、2011年度庄头河村实施“三告别”工程时,向享受“三告别”政策的18户群众每户收取400元费用,用于支付村上“三告别”资料费用及其他开支,侵害群众利益,李志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骏马镇付官寨村原党支部书记骆金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群众纪律的,作为骏马镇付官寨村主要负责人,安排相关人员在其他村民名下虚报土地面积,从2009年至2017年套取补贴共计472029元,未纳入村账核算;私设“小金库”用于村上其它开支共计466258.28元。骆金锋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礼泉县骏马镇付官寨村原党支部副书记马先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群众纪律的问题。作为骏马镇付官寨村财务人员及主持工作的副书记,安排相关人员在其他村民名下虚报土地面积,从2009年至2017年套取补贴共计472029元,未纳入村账核算;私设“小金库”用于村上其它开支共计466258.28元,马先锋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4.烟霞镇西页沟村党支部委员卢文放,违反群众纪律,在2012年春季灾后重建工作中,将受灾户科密霞的20000元救灾补助款领回后,用作为科密霞租住旧房,致使该户在精准脱贫项目上不能享受国家危房改造政策,使科密霞一家仍住在租住的危旧房中,严重损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卢文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叱干镇张咀村原党支部书记周志华,作为叱干镇张咀村(崔家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务工作的管理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2006年套取移民搬迁补贴款21.3万,在没有任何上级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对移民搬迁补贴款改变用途,对11户移民搬迁补贴户和10户非移民搬迁户进行了院落外墙立面改造; 2009年实施移民搬迁6户,在没有任何上级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改变移民搬迁补贴对象,对5户非申请补贴的群众进行了移民搬迁房屋建设并享受了移民搬迁补贴政策,周志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上述5起典型案件,涉及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违纪违规问题和利用职务之便虚套、截留惠农资金、侵占集体资金等“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侵害了群众利益,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破坏了党群干群关系。各级党委(党组)要以案为镜、引以为戒,紧紧牵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当好监督执纪的坚强后盾,下大力气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问题和“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深入开展清理核查,及时梳理问题线索,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案件公开通报,形成有力震慑,让人民群众切实看到实实在在作风建设的成效和变化,进一步推动党风政风和社风民风的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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