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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泉县通报10起生态环保领域违纪问题
发布时间:2022-12-19 10:46    浏览次数:次  来源: 礼泉县纪委监委

礼泉县通报10起生态环保领域违纪问题

典型案例

近日,礼泉县通报今年以来查处的10起生态环保领域的违纪违规问题典型案例。

1.叱干镇王庄村党支部书记员(贠)宏浩擅自砍伐树木的问题。2020年11月,员(贠)宏浩将王庄村退耕还林地上400余棵树木卖给曹李村李北平,在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砍伐树木,合计47.18立方米,其行为涉嫌违反《森林法》相关规定。2022年1月,员(贠)宏浩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西张堡镇东临村党支部委员刘佳禁烧工作不力的问题。刘佳作为村禁烧网格巡查员,对该村禁烧政策宣传及禁烧巡逻工作不到位,导致村北2021年11月至12月连续发生五起火情,对全镇禁烧工作造成不良影响。2022年5月,刘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昭陵镇山西头村党支部书记王忠武禁烧工作不力的问题。2022年2月,王忠武作为村禁烧工作主要负责人,对该村禁烧工作履职不力,导致该村在3月份连续发生多起火情,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2022年6月,王忠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叱干镇东巷村村委会副主任张志强禁烧工作不力的问题。张志强作为村禁烧网格巡查员,未做好禁燃禁烧工作政策宣传及巡查,导致该村3月份火点频发,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2022年6月,张志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昭陵镇肖东村村委会副主任赵建阁禁烧工作不力的问题。赵建阁作为村禁烧工作负责人,不重视秸秆禁烧宣传工作,对村民违反禁烧工作管控不力,导致该村在2022年2月26日、28日连续发生两起火情,且在上级反馈火情后不能及时处置,被礼泉县铁腕治霾办公室通报,造成不良影响。2022年6月,赵建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昭陵镇南豆芦村村委会委员陈斌禁烧工作不力的问题。陈斌作为村禁烧工作主要负责人,对禁烧工作宣传巡查不到位,导致该村4月2日一天内出现两次火情,不能及时处置被监控平台反馈,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2022年7月,陈斌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7.赵镇堡里村村委会委员、环保网格员李继军禁烧工作不力的问题。2022年2月14日,李继军对堡里村禁烧工作宣传、巡逻不到位,处置火点不及时,导致村内出现多个起火点,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2022年7月,李继军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8.阡东镇王便村党支部党员王刚随意倾倒垃圾污染环境的问题。2021年5月,王刚多次向路边随意倾倒大量垃圾,污染环境,对村环境治理造成不良影响。2022年7月,王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9.烽火镇小应村党支部书记张大宁禁烧工作不力的问题。2022年7月25日,张大宁对村秸秆焚烧工作安排、监管不到位,导致本村发生多起火点,给全镇环保工作造成不良影响。2022年8月,对张大宁进行谈话提醒。

10.烟霞镇老军营村村委会原主任高有兴未正确履行土地管理和环保监管职责的问题。2020年5月,高有兴对村民在抽水站附属荒坡地内的取土行为和向垃圾壕倾倒大量建筑垃圾的行为,未及时制止造成环境污染。2022年8月,高有兴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以上案件中,暴露出在生态环保领域还存在干部履职不到位,甚至涉嫌犯罪等问题,对全县环境保护整体工作造成了不良影响。县纪委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牢生态环保领域问题专项治理的主体责任,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引以为戒,进一步增强环保意识,杜绝类似问题发生。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强化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置生态环保领域违纪违法问题,为全面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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