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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中有“信”
发布时间:2019-07-22 10:27    浏览次数:次  来源: 咸阳廉政网

“纪委是公正的, 我相信这个世道还是有主持公平正义的地方,让我们等着看吧…”、“我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纪检监察就在咱老百姓身边,我相信你们能为我们老百姓出口气…”、“尊敬的纪委领导,希望您们能看到我反映的问题,我相信我反映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公平的处理。”近两年,尤其是监委会成立后,诸多像这样的群众来信中都呈现了一个“信”字,即群众对纪检监察机关极大的信任。

案例一:“我叫沙某,因与某办事处信某的妻子有点过节,某日,被信某用甩棍打伤…希望纪委和组织部门依法从严治党,清除党内的坏分子!”

希望就是信任!纪委监委领导当即批示,责成某办事处立即核查,严肃处理,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经调查,群众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信某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后来,沙某的母亲还专门来纪委信访室表达了感谢之意。

案例二:2018年10月30日,纪委信访室接待了一位来访者,此人称某办事处城管队队长王某借执法之机,连日来多次向他索要现金,还让他到指定商店为自己买烟、乱罚款等问题,并出具了录音、视频及商店的票据等证据。上访人说:“普天之下,还有王法,我相信纪委的领导们会为我主持公道的…”

对此,渭城区纪委监委立即成立初核组进行初核,经初核,群众反映的情况属实,经区监委委务会决定,立案调查。经调查,王某在工作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好处费,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王某被给予了政务降级处分。

案例三:“我父母经营一家废品收购站,执照齐全,可某办事处执法人员借执法欺压百姓,暴力执法,破坏他人财产…我家都是普通的老百姓,没有什么权利势力,求你们调查,帮助我们伸张正义,还我们公道!”

群众的信任,就是我们的工作动力。接到此信件后,区纪委监委立即成立核查组进行核查。经核查,张某在接待群众过程中存在工作方式方法不当的问题,被给予批评教育;雷某因在执法过程中言语不当,被给予谈话提醒。

从以上案例可以看出,纪委是值得群众信任的。当然,对于纪委监委来说,群众的信任无疑是一种最大的奖赏、理解和肯定。但是,我们却不能盲目乐观,首先要弄清群众为什么信任纪检监察机关,更重要的是如何做到让群众更信任。

群众之所以向纪委举报,对纪委的信任度增加,都有其原因的。一个方面是因为在老百姓眼里,纪委就是正义的化身,是自己的依靠,群众对纪委部门抱有希望,认为纪委是相对神秘的部门,是一个可以放心反映问题、能说理,并主持公道的地方;另一方面,从客观来看,无论大事小事,对老百姓来说都是大事,而有些政府部门却落实政策不到位,更为严重的是有些职能部门违纪违规蔑视国家法律规定等等,群众只是想通过向纪委举报企求有更宽的渠道解决。

信任是一种更高的要求。那么,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如何不负众望,让群众更加信任呢?那就是:时刻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主持正义公平公正,认真履职担当作为。

首先,作为信访室工作人员,应设身处地换位思考,认真对待每一封举报信件,热情接待好每一个实名举报人,千万不能“踢皮球”推来推去,让群众多跑路,更不能敷衍塞责包庇被举报人,因为,群众上访是要花时间和精力的,有的还要花费大额差旅成本。在转交问题线索时,要“一传到位”,限时办结,并加强监督,层层落实,群众满意了,对纪委监委也就更加信任了。

其次,纪检监察室在办理群众的信访件时,要依法行事,按规办事。能审查的问题应尽量予以解决,不拖拉,不搪塞,瞄得准,下大力气处理好举报类突出问题,不能故意隐瞒事实真相欺骗底层群众。要变“上访举报”为“下访审查”,深入基层到群众中去,审查了解举报事件发生的真实情况,该立案的就即时立案查处,从而把问题解决在底层,既节省了上访者的成本,也体现出一种诚意,有利于消除隔阂,提高群众满意率。

再者,打铁必须自身硬,信任不等于监督。作为纪检监察工作者,要自觉增强“执纪者必先守纪,监督者必受监督”的意识,认真履职、敢于担当,坚持原则、敢于碰硬,要尽可能将处理举报信息放在阳光下,让举报者和其他群众能实时盯着,形成一种倒逼制度,从而加速“举报突出问题”能够有效解决,让群众更加信任、更加满意。

(渭城区纪委监委 李梅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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