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在执纪过程中,常常会遇到“第一次旷工就让你们抓住了,我真倒霉。”“这是我第一次挪用公款,能不能轻点处理?”“我是第一次……”等等这样的托词。
年仅28岁的四川省邻水县团县委原副书记、县旅游局副局长倪昭伟正是由第一次赌球开始,尝到甜头后不断加大赌资,终于利用职务便利,向他负责管理的关心下一代协会基金伸出“魔爪”,先后多次挪用关心下一代协会基金340余万元用于网络博彩,最终跌入严重违纪违法深渊,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都是因为没有管好第一次而发展成违纪违法的。
江苏省常熟市老干部活动中心会计沈某在剖析自己走上违纪违法道路原因时几度哽咽:“如果我在第一次伸手时,有人能及时提醒,就不会走到这一步;如果单位的监督再严一点,我也不可能有机可乘。可惜,没人提醒我,也没人来管过,我越走越远、越陷越深……”除了自责,还有许多埋怨。
这些年,诸如此类发生的党员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都有一个从量变到质变、从小过到大错的演变过程。如果在刚发现时及时拉一把,就不至于使其在错误的道路上越滑越远。铁的纪律,血的教训,这种教训不单单是对于违纪违法者,同时也给监督者敲响的警钟,唤醒了监督者的责任心。如果抓得更早一些,管得更严一些,不给党员干部“迈第一次步”、“伸第一次手”、“出第一次事”的违纪违法机会,他们可能会早点醒悟,少犯点错误。
一是莫让“第一次”突破思想防线。密切关注党员干部的思想变化,关注党员干部的思想变化要从“小节”上的问题入手,以小见大。因为,党员干部思想上的一点变化或多或少会在一些看似“小节”上出现超常举止行为,比如在工作上工作精神状态不佳、不思进取,在纪律方面迟到早退、无故不参加单位活动,在生活上花钱大手大脚、穿名牌、开豪车,或搞团团火火、拉帮结派、说怪话、撂挑子等等。发现党员干部思想的这些变化,那怕就一次、或是“第一次”,也要引起监督者的注意。关注党员干部的思想变化,一方面要常抓抓长思想政治教育,经常组织开展廉政文化建设、上党课、主题党日等活动,让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树牢宗旨意识,常补精神之钙,常怀律己之心;另一方面,要经常开展以案说纪、典型案例剖析等为内容的警示教育,早筑“防火墙”、常敲“警示钟”,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主动在思想上筑牢防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三要在进行思想教育时做到“三个突出”,即突出差异分层分类施教、、突出经常全时全程施教、突出典型因人因事施教。
二是莫让“第一次”触碰纪律红线。纪律,在各级党组织中成为管党治党的“约束绳”,在党员干部中成为刻印在心的“紧箍咒”,对一个党员而言,纪律是高压线,对一个政党而言,纪律是生命线。纪律和规矩既是党员党内行为的基本规范,又是管理干部的依据和准则,所以,从一定意义讲,管得住纪律才能管得住干部。那么,如何管住纪律呢?一方面要强化和维护纪律的法规性、权威性和严肃性,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搞特殊;另一方面,要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努力营造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氛围,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三要有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管人管事的规章制度,用制度、规矩和纪律对党员干部的工作、学习、生活,以至“八小时之外”、微信“朋友圈”等实行全方位、全日制、多维度约束和监管。
三是莫让“第一次”成为问责切线。执纪必严、违纪必究,是全面加强纪律建设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遵守纪律是无条件的,要说到做到,有纪必执,有违必查”。因此,作为执纪者,在执纪过程中必须坚持执纪必严、违纪必究。一方面,处理问题时要按原则办,按程序办,不能按主观意志办,或者随意简化程序,找“窍门儿”,更不能超越权限私自办理;另一方面,要本着对党员干部负责任的态度,狠刹苗头真执纪,对踩红线、越底线、闯雷区的违规违纪行为零容忍。用好“四种形态”。因为,“四种形态”抓住了党员干部违纪违规行为的共性规律,刻画出从破纪到破法、从小病到重病、从量变到质变的发展轨迹,阐明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基本路径。对党员干部“第一次”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处置,既遏制住了苗头,掐掉了萌芽,达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目的,又避免“祸患常积于忽微,而智勇多困于所溺”;三要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执纪人员在执纪过程中,要克服好人主义、“熟人”思想,既要公平公正,也要敢于较真碰硬,不能因为“第一次”,就姑息迁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息事宁人,更不能因为“第一次”而问责不彻底、走过场、问责失真,如果出现以上行为,将追究执纪人员的责任。
(渭城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