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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泉县委出台《实施意见》落实落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发布时间:2022-05-23 10:09    浏览次数:次  来源: 礼泉县纪委监委

近日,礼泉县委出台了《2022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党委(党组)主体责任重点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新形势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再动员、再部署,对全县各级党组织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意见》从总体要求、重点工作、保障措施三个方面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指导思想、责任主体、责任内容、督查考核、责任追究等作出明确规定。将责任主体分为党委(党组)、党委(党组)书记、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并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层层传导压力,强化协调联动。

《意见》以责任清单为基础,以过程管理为重点,以动态考核为抓手,通过从严抓政治建设、从严抓思想建设、从严抓纪律建设、从严抓组织建设、从严抓作风建设、从严抓党风廉政建设等六个方面细化分解任务,全面准确反映落实情况,构建主体明晰、责任到位、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责任落实体系。同时,注重结果运用,发挥考评的激励导向作用,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实绩评价、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充分调动各级党组织及党员的工作积极性。

《意见》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担负起第一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担负起分管领域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要坚持严字当头,定好责任清单,拿出具体措施,明确目标时限,把责任内容分解到岗、落实到人、具体到事,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

《意见》指出,县纪委监委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通过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提出意见建议、监督推动县委决策落实等方式,协助县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抓好全面从严治党检查考核,抓好组织约谈,推动整改落实,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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