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泉县通报2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营商环境,强化警示教育,持续释放“零容忍”破坏营商环境行为的强烈信号,礼泉县纪委监委对影响县域营商环境的2起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具体如下:
1.县行政审批局工作人员王某伟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问题。2017年3月至2020年12月,王某伟利用在县原食药局(市场和质量监督局)工作身份便利,在管理服务对象申请办理更换许可证期间,以借款名义向管理服务对象索要1300元供自己周转使用。2024年11月,王某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工作人员赵某违法行使职权,损害群众利益,以罚款的名义,吃拿卡要等问题。2024年4月,赵某利用在县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大队四中队工作身份便利,以罚款为由,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索要钱款2480元;以占道经营、噪音扰民为由,违规让管理服务对象交纳保证金1000元。2024年7月,赵某受到记大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