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发挥典型案例警示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2起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1.昭陵镇汤房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x尧,村委会委员、会计张x林两人套取春荒救助款的问题。2023年1月,张x林、张x尧两人违规套取1020元春荒救助款,用于解决群众疫情期间值班补助。2024年5月,张x尧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24年3月,县监委派出昭陵镇监察组对张x林进行谈话提醒。
2.西张堡镇晨光村治保主任邢某某履行村集体资产合同监管职责不力的问题。2019年3月至2021年8月,邢某某任村委会副主任期间,未阻止村学校房屋租赁人孙某违反合同约定,无审批手续在学校内新建7间房屋,占地170余平米,侵害集体利益。2024年5月,邢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