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泉县通报3起生态环保领域违纪违规
典型案例
为有效推动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发挥典型案件警示作用。县纪委将近期查处的3起生态环保领域的违纪违规典型问题予以通报。
1.烟霞镇韩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韩XX、镇政府综合执法队中队长王XX未正确履行环保监管职责的问题。2019年12月至2022年3月,韩XX作为村党支部书记,王XX作为综合执法队中队长,未制止处理土地承包商陕西天时利再生资源发展有限公司韩窑村项目建设部向村沟道倾倒建筑垃圾,造成主沟道堵塞。2023年8月,韩XX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23年5月,县纪委对王XX进行批评教育。
2.县自然资源局烟霞国土所所长卢XX,烟霞镇永红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巩XX,村党支部副书记季XX三人履行环保监管职责不力的问题。2022年7月至2023年2月,巩XX、季XX未及时发现并制止尚鼎控股有限公司违反租赁协议规定使用渣土(含建筑垃圾)回填在租赁永红村的沟壑复绿项目,造成环境污染风险。卢XX作为国土所所长,落实监管职责不到位。2023年5月,中共礼泉县纪委对巩XX进行诫勉谈话;2023年6月,县纪委监委驻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对卢XX进行谈话提醒;2023年8月,季XX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赵镇石鼓西村监委会委员赵XX履行环保监管责任不到位的问题。2023年6月,赵XX未监管闫X刚砂石场内大量砂石未覆盖,露天堆放销售问题的整改情况,致使该问题未整改到位。2023年8月,赵XX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