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礼泉县纪委监委通报了一起公安系统失职失责被问责的典型案例。
2017年7月30日,陕西省咸阳市礼泉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党支部书记、所长文恩贵,在办理赵某荣被王某殴打致伤一案过程中,不安排正式民警承办该案,放任没有执法资格的辅警单独办理,未及时向受害人出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在该案转为刑事案件后,未对犯罪嫌疑人采取有效的侦查措施和强制措施。同时,也未在法定时效内办结该案,对此应负领导责任。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经礼泉县公安局党委会2021年4月16日研究,给予文恩贵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