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结合起来,严肃查处了一批基层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现将我县查处的4起涉黑涉恶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城关街道办尖张村党支部副书记景永安,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涉嫌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被公安机关逮捕。2018年5月,县纪委给予景永安开除党籍处分。
2.昭陵社区汤房村村民张杭杭,2015年10月24日23时30分,郑新路酒后在礼泉县富士路“聚友旅馆”内吵闹,被“聚友旅馆”的经营者魏佳涛驱赶之该旅馆门口,后郑新路以此事为由纠结被告人张杭杭、张佩全、张小敏等人手持砍刀、斧头对被害人魏佳涛进行殴打,致魏佳涛身体多处受伤。后经礼泉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魏佳涛的损伤程度属轻微伤。2016年10月25日,礼泉县人民法院以(2016)陕0425刑初59号判决书,判张杭杭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张杭杭身为中共党员,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且致被害人轻微伤害,破坏了社会秩序,犯寻衅滋事罪,违反国家法律法规。2018年7月,县纪委给予张杭杭开除党籍处分。
3.石潭镇高家村二组村民高坡,2015年8月至10月期间,高坡以营利为目的,通过胁迫手段给韩某某拍摄裸照,并以此要挟强迫韩某某从事卖淫活动,其行为已构成强迫卖淫罪。在强迫韩某某卖淫过程中,高坡以扩散裸照为要挟,强行与韩某某发生性关系,并多次强迫韩某某到西安、户县等地卖淫,犯罪情节严重;此外,在民警抓捕高坡的过程中,高坡持刀乱刺,致一民警重伤,另一民警轻微伤,司法机关判高坡犯强迫卖淫罪、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10000元。2018年7月,石潭镇纪委给予高坡开除党籍处分。
4.石潭镇夏侯村村民王规划,2017年10月28日11是00分左右,石潭镇夏侯村王规划和王贵儒因经济纠纷,后两人发生争吵,在争吵过程中王规划将王贵儒打伤,并被礼泉县公安局处以拘留十日及处罚500元。对此,王规划同志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5月,石潭镇纪委给予王规划党内警告处分。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担当,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监管,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把扫黑除恶同治理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等不正之风结合起来,深挖彻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依纪依法对涉黑涉恶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对典型案件一律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以扫黑除恶实际成效增强广大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