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县委巡视巡察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现就我县开展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察工作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县发展和改革局(粮食与物资储备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
二、巡察时间
2021年10月19日—2021年12月10日,为期50天。
三、巡察内容
按照政治巡察要求,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照党中央关于粮食购销的政策法规,对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要求,对照涉粮部门、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党组织职能责任,重点从以下4个方面开展巡察监督。
(一)检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县委要求情况。
(二)检查落实粮食购销主体责任情况。
(三)检查相关业务主管监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情况。
(四)检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落实国家粮食储备、流通政策法规情况。
四、信访举报受理方式
举报电话:029-38928552
电子信箱:liquanxunchaban@163.com
来信受理:礼泉县粮食局三楼巡察办张阳(收),邮政编码713200。
来访受理:礼泉县粮食局四楼013室,芮刚(15991848585),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察组将认真听取广大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和反映,并严格保密。巡察期间,礼泉县委巡察办设立监督电话029-38928551,欢迎社会各界对巡察工作和巡察组进行监督。
中共礼泉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