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日提醒| “纪”刻在心 “廉”续过节

春节临近,节日亦是“考点”
越是关键时候,越要严明纪律、端正作风
持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
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共同营造清正廉洁的节日环境
县纪委监委提醒广大党员干部:
坚决做到“八严禁”
守好“廉洁关”,严防“节日病”
过一个廉洁、文明、祥和、快乐的春节!

01
严禁接受下级单位、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02
严禁安排超范围、超标准的公务接待。
03
严禁接受违规使用公款支付的宴请。
04
严禁在私人会所等“一桌餐”隐蔽场所违规吃喝。
05
严禁收送以春节拜年等名义的礼金和其他礼品、名贵特产类礼品。
06
严禁在春节期间公款旅游以及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等安排的旅游活动。
07
严禁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
08
严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