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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泉县纪委监委精准运用“四种形态” 强化监督质效
发布时间:2022-11-10 10:03    浏览次数:次  来源: 礼泉县纪委监委

今年以来,礼泉县纪委监委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聚焦主责主业,做实日常监督,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和“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的政策,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使监督既有力度又有温度。1—10月份,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460人次。

防微杜渐,“常”字上发力用足用好第一种形态,坚持挺纪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让“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通过发挥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作用,强化基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廉政教育。充分发挥纪委监委的职能优势,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形成常态化监督,实现关口前移。通过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常态化谈话函询和警示教育提醒,早发现、早纠治,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1—10月份,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300人次,占比65.2%。

动辄则咎,“多”字上用招综合运用第二种形态,坚持偏头就扶,纠偏正形,管住“大多数”。在日常开展监督执纪过程中,对线索具体、内容明确、情节简单或正在发生的违纪问题及时“亮剑”,整合各方力量,直查快办。对问题不太严重、能够主动说清情况,并且付诸改正行动的党员干部,及时运用轻处分和组织处理等措施“拉一把”,防止党员干部因小错酿成大错,由违纪演变成违法,真正做到严管厚爱党员干部。1—10月份,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136人次,占比29.6%。

纪法衔接,“严”字上见效审慎运用第三、四种形态,坚持纪法衔接,精准量纪量法,做到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在监督执纪过程中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通过以严厉惩治极少数来教育警醒大多数,形成有力震慑,逐步实现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坚决遏制腐败势头,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氛围。1—10月份,运用第三、四种形态处理24人次,占比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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