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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泉县“七项举措”惩治扶贫 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发布时间:2019-03-19 09:36    浏览次数:次  来源: 礼泉县纪委监委

面对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礼泉县纪委、县监委不回避不包庇,再议措施再加压力,“六项举措”直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一是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和“回头看”。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2019年3月底前,对2017年以来受理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及处置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实行台账管理,未办结或办理不到位的,重新处置并办结。各镇(办)纪(工)委、部门纪委(纪检组)要将排查结果、办理情况上报县纪委、监委。对此后受理的问题线索,限期办结销号,定期汇总核对,确保件件有着落。

二是拓宽线索来源渠道。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用好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的举报平台,定期开展下访,主动发现问题线索,迅速处置、严查严办。及时排查分析信访举报,对重点问题线索,定期梳理、交办、督办,及时汇总、通报情况。

三是强化县镇纪委直查直办。县镇两级纪委把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执纪审查作为重要职责来履行,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线索,提级办理、直接查办。严肃追究问责,深入查找案件背后履职不力、责任缺失问题,对失职失责的党委、政府、纪委和有关职能部门要严肃问责,推动脱贫攻坚专项整改工作责任落细落实。

四是加强问题线索督查督办和抽查复核。对于举报线索集中、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纠而复发的镇(村)和部门单位,开展多轮次、滚动式督办。对查究问题进展缓慢、措施不力、成效不明显的进行“蹲点”督导。今年,县纪委、监委将开展抽查复核工作,对镇(办)纪(工)委、部门纪委(纪检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处置情况进行检查,各镇(办)、部门也要结合“镇案县审”对镇(办)纪(工)委线索处置、案件查办情况进行核查。

五是建立健全线索移送和纪法衔接机制。建立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移送机制,督促扶贫、财政、审计等部门及时将发现的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核查处理。加强与司法机关的联系,督促协调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依法从严从快起诉、审判扶贫领域涉嫌犯罪问题。

六是开展专项巡察。县委将组织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巡察,着力发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发现侵害群众利益的违规违纪问题线索,研判排查问题产生的原因和责任,督促有关单位迅速整改。

七是明确整改责任人、牵头单位、落实单位。每一项具体措施由一名纪委常委、监委会委员承担责任人,县纪委、监委相关部室和各部门纪委纪检组分别承担牵头单位和落实单位,细化任务,层层分解,压实担子,级级负责,定期汇报进展情况,督促任务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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