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泉县纪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
一、中共礼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1、中共礼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党的其他法规,检查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负责调查并处理县管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和党的其他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督促、指导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案件;负责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对党员遵守党纪国法的教育工作,表彰党风廉政建设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会同县委、县政府各部门以及各乡镇党委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干部培训工作;会同县委组织部对全县党员干部廉政情况进行考察;主管全县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上级监察机关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省、市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的执行情况;根据《行政监察法》依法对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作出撤职以及撤职以上的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调查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乡镇政府有关政策、法规的制定情况,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订意见;负责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的综合、协调、督办工作;抓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综合、协调、调研、落实工作,监督指导全县建立起行之有效的管好“权、钱、事、人”各项制度;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2、中共礼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决算单位构成
内设10个室办,即办公室、第一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组织部、第三纪检监察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宣传部。
编制情况:行政30人,事业5人,工勤3人。现实有在职人员38人,其中行政28人,事业6人,工勤4人,遗属3人。
二、中共礼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1、包括本级决算和所属单位决算的汇总决算(财决01表)
2、收入决算总表(财决03表)
3、支出决算总表(财决04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01-1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财决08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决08-1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财决附06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09表)
三、中共礼泉县纪律检察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372.33万元。包括: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2.33万元,为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支出总计372.3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51.49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3.2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8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
(2)项目支出108.28万元,主要是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除此之外还有信息化建设、大案要案查处、廉政建设等项目支出。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2.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4.05万元,项目支出108.28万元。既包括使用当年从县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较去年持平。
咸阳市中共礼泉县纪律检察委员会(本级).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