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礼纪办发〔2020〕7号 关于开展廉政档案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27 14:38    浏览次数:次  来源: 礼泉县纪委监委






各镇(办),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

按照省、市纪委监委对全省范围内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统一管理工作的要求,现对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信息采集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填报时间

按照省、市纪委监委要求,必须2020年2月底完成统计录入工作,过期省市纪委监委将关闭内网统计系统,对不按期录入的将直接影响以后的评优、评先、职级并行、任职使用的廉政鉴定工作。

二、信息采集范围

各镇办,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所有乡科级县管干部(包括事业副科)。

三、填报和资料报送要求

1、各镇办和各单位必须明确一名同志具体负责此项工作,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分别报县纪委监委包联纪检监察室和驻部门纪检监察组,并加入微信工作群,各单位统一由驻各部门纪检监察组汇总后报包联的县纪委纪检监察室和案件管理室备查(镇办人员名单直接报包联的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镇办填报问题由包联的县纪委纪检监察室负责解答,部门填报问题由包联的县纪委监委驻部门纪检监察组负责解答)。

2、具体操作按照要求,各单位收集本单位乡科级干部(包括事业副科)人员信息,审核汇总后填写统一制式报表,并打印纸质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和纸质版同报县纪委监委驻部门纪检监察组(镇办直接报包联的县纪委纪检监察室)汇总。由委机关各纪检监察室对包联镇办和部门汇总情况审查后报案件管理室备案。(各镇办、各单位对填报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信息真实性负责,派驻纪检监察组对信息采集汇总上报进度负责,包联的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对信息采集工作问题解答,对采集进度通报及信息录入正确性负责)。

3、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信息,由县纪委监委包联的纪检监察室统一录入省纪委干部廉政档案管理系统,具体操作程序由县纪委案管室负责提供,由省纪委统一管理。

4、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统计工作,及时按照要求上报数据,县纪委将对统计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对信息采集落后影响全县整体进度的单位将启动问责机制予以问责,并将结果纳入党风廉政年度考核。

附:1、《廉政档案信息采集工作包联表》

2、《廉政档案管理系统操作说明》《廉政档案人员信息统计表》

下载地址:http://www.liquan.gov.cn/html/lqjj/xqgzdt/index.html

3、廉政档案工作交流微信群:

(二维码有效期三天)



中共礼泉县纪委办公室

1廉政档案管理系统_用户操作手册.pdf

廉政档案模板.xls

2020年2月2日





                 

分享给好友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