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推动监察机关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确保监察权正确规范行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咸阳市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有关规定,咸阳市监察委员会决定聘请(以姓氏笔画为序)马亚利(女)、王小军、 王建平、毛稳周、包晓勇、牟敏(女)、李永、李森(女)、李红川、杨正山、何华丽(女)、宋备战、张琳(女)、张九社、张永军、 张志强、武兴友、罗晨光、胡小军(女)、钟存斌、姜军、贾鹏、党晓利、高俊、董文祥为咸阳市监察委员会第二届特约监察员,聘期至2026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