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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监察委员会关于聘请第一届特约监察员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9-09-03 09:16    浏览次数:次  来源: 咸阳廉政网

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推动监察机关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确保监察权正确规范行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关规定和《陕西省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陕西省监察委员会决定聘请(以姓氏笔画为序)丁琳(女)、于明(女)、马玉红(女)、王埃平、王晓蓓(女)、王浩公、王海峰、王海鹏、王曼利(女)、方明、庆群(女)、齐平、许锋、李永宁(女)、李成山、李勇、杨海艇、肖力波、辛霞(女)、汪勇、沈泉、宋张骏、陈怡平、赵之胜、郝萌(女)、昝林森、高岭、阎延安、禇宸舸、魏伟等30名同志为陕西省监察委员会第一届特约监察员,聘期至2023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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