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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12-29 11:57    浏览次数:次  来源: 咸阳廉政网

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警示教育,营造从严氛围,现将我市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市应急管理局应急值守科原科长张鹏接受他人宴请并收受礼品礼金帮助承揽项目问题。2019年11月至2020年11月,张鹏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接受请托人宴请并收受15万元现金和价值2.1万元的烟酒茶等礼品,帮助承揽应急管理部门建设项目。2023年6月,张鹏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2.泾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巡逻检查中队原中队长李辉违规收受礼金礼品等问题。2018年至2023年1月,李辉在春节、中秋等节假日期间,收受管理服务对象10余万元礼金礼品。李辉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12月,李辉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三原县卫健局党委委员郭虎不如实报备婚丧嫁娶事宜问题。2022年5月,郭虎为其子办理婚礼宴请宾客280人,支出22470元,收取礼金91100元。事后报备宴请宾客70人,支出15000元,收取礼金8000元。婚礼宴请实际规模、支出和收取礼金情况与报备情况不符。2023年11月,郭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通报的3起案例,既有违规接受他人宴请、收受礼品礼金的问题,也有不如实报备婚丧嫁娶事宜的问题。这些问题不同程度反映出在持续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不知敬畏,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顶风违纪,必须从严查处。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汲取教训,严格落实“三个务必”的实践要求,自觉保持清醒头脑,时刻紧绷纪律之弦,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制定实施中央八项规定,是我们党在新时代的徙木立信之举,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节假日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节点,也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考点”。在双节来临之际,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将节点纠“四风”树新风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等“三个年”活动、清廉咸阳建设的重要举措,切实担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向上向善。“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锲而不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紧盯关键节点,深化运用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专项治理成果,结合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专项检查,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持续跟进监督检查,循线深挖问题线索,风腐同查同治,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公务接待、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接受宴请、借操办婚丧嫁娶之机敛财、酒驾醉驾等问题,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为加快建设现代化“西部名市丝路名都”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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