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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泉县通报3起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2-12-22 10:51    浏览次数:次  来源: 礼泉县纪委监委

礼泉县通报3起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为了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作用,扎实有效地推动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礼泉县通报今年以来查处的3起典型案例。

1.叱干镇西相虎村党支部委员韩明友套取国家林业补偿款的问题。2009年9月24日,时任叱干镇三河自然村(2015年并入西相虎村)村委会主任韩明友,在该村3户村民没有实际承包村集体林地的情况下,冒用3户村民名义制作虚假的《林业用地承包合同》办理《林权证》,套取国家“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款”10200元未入村级账户,将其中的6065元用于村集体支出,其行为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2021年12月,韩明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剩余资金4135元已追缴)。

2.南坊镇北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互助资金协会理事长贺丰收违规发放互助资金的问题。2017年9月至2019年9月,贺丰收要求协会使用现金形式发放乡村振兴互助资金借款,违反了“坚持协会银收银支,协会管理人员不经手现金”的规定。2022年9月,贺丰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烟霞镇高坡村会计兼互助资金协会会计袁景平违规发放互助资金的问题。2017年9月至2020年9月,袁景平用现金形式发放、收回乡村振兴互助资金借款,违反了“坚持协会银收银支,协会管理人员不经手现金”的规定。2022年9月,袁景平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以案为鉴,进一步强化政治自觉和思想自觉,扎实履行职责,推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以新作为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乡村振兴的部署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难点、痛点,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推动全县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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