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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泉县通报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0-12-30 17:37    浏览次数:次  来源: 礼泉县纪委监委

近期,礼泉县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违纪违规问题,现将查处的两起典型案件予以曝光。

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赵镇索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董国庆违规招待等问题。2013年至2018年期间,违规将应由自己支付的洗浴费338元入村账报销,违规招待并报销相关费用3781元,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2020年9月,董国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所涉违纪资金已责令退赔。

二、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阡东镇肖河村会计李志会工作失职的问题。李志会在土地确权工作中,将村民魏彩霞实际面积为1.6亩的土地登记为3.08亩,造成魏彩霞土地确权证发放有误,2020年6月,魏彩霞已将此事起诉至阡东法庭,造成不良影响,违反工作纪律。2020年8月,李志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两起案件,反映出个别党员干部在日常工作中仍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履职不力,弄虚作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问题,严重损害了群众切身利益,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力惩治各类违规违纪问题,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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