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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选调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的公 告
发布时间:2020-10-15 11:39    浏览次数:次  来源: 礼泉县纪委监委

关于公开选调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的

公 告

为认真贯彻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按照省市纪委监委加强县镇纪检监察机构(机关)“三化”建设的要求,经县委同意,县纪委监委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符合报考条件者自愿报名,统一组织考察,择优使用。

二、选调对象

选调对象为礼泉县镇(办)、部门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选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公道正派,廉洁自律。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有在法院刑事审判部门从事职务犯罪案件审判工作经历;检察院从事职务犯罪案件侦办、公诉工作经历;公安局刑侦、经侦部门从事侦查工作经历;财政部门从事财政业务、审计部门从事审计业务工作经历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5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3.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文秘、法律、财会、金融、审计、信息化等专业优先考虑。

5.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6.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工作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心理调适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曾受到党政纪处分或受处分期间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按照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不适宜选调的。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核、考察、人选公示、试用考核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县纪委监委提出公开选调方案,经县委同意后,制定公告,在礼泉县政府网站、礼泉县融媒体中心和礼泉手机台对外公开发布选调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形式:采取个人报名,并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同意。

2.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5日-10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3.报名地点: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县委二楼西边)

4.报名所需资料:拟参加选调人员在礼泉县政府网站自行下载填写《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时携带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A4纸正反面打印)、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两寸蓝底彩色照片3张,本人撰写的相关文章等。(报名表填写的个人信息、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三)资格审核

县纪委监委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后,由县委组织部进行复审。

(四)考察

资格审查后,由县纪委监委商县委组织部对符合选调条件人员进行考察,在全面考察了解选调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的基础上,重点考察工作情况和履职情况。

(五)人选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县纪委监委会同县委组织部择优确定选调人员,在礼泉县政府网站、礼泉县融媒体中心和礼泉手机台公示选调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试用考核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使用的选调人员进行试用,试用期3个月,期满经考核合格,按有关规定和组织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分配到县纪委监委机关及派驻机构工作。考核不合格人员,退回原单位。

五、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

本次公开选调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由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共同组织实施,县委组织部干部管理科和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具体承办。

参与选调工作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纪律,一旦发现存在任何违纪违规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报名参加本次选调的人员需严格遵守选调工作统一安排,服从管理,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发生,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咨询电话: 029-35627209 联系人:邵亚维

附件: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礼泉县委组织部

礼泉县纪委监委机关

2020年10月15日

附件 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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